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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吉0106执保7号

吴海洋与彭景海合同纠纷结案通知书

法院
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3-04
公开日期
2019-03-22
所属地区
长春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合同纠纷

裁判文书全文

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吉0106执保7号 申请保全人吴海洋与被保全人彭景海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保全人于2019年1月16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在保全过程中,我院依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载明的内容对被保全人彭景海名下车辆予以查封,本案保全完毕。 申请保全人于保全日期届满前一个月向我院提出保全申请,逾期我院将不予续封。 (2019)吉0106执保7号保全完毕结案。 办案人:孙晓博

二〇一九年三月四日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