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陵川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9)晋0524执95号
被执行人:王陵斌,男,1974年11月6日出生,汉族,住山西省陵川县崇文镇。王陵斌犯贪污罪并处缴纳罚金一案,山西省陵川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晋0524刑初130号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经查,被执行人王陵斌名下有号牌号码为晋X**雅阁牌汽车一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一条、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裁定如下:查封被执行人王陵斌名下号牌号码为晋X**雅阁牌牌汽车一辆。查封期限为二年。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员 赵 亮
二〇一九年三月四日
书记员 申科楠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