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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川1304执1306号

张洪与王守田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3-04
公开日期
2021-01-15
所属地区
南充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当事人
张洪;王守田

裁判文书全文

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8)川1304执1306号 张洪、王守田: 张洪与王守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500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王守田已经主动向张洪履行了50000元并负担了诉讼费525元、执行费650元。至此,张洪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8)川1304民初1637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三月四日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