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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川0192民初334号

贺德惠与庞云、天府新区成都片区华阳荷塘鱼捞天下餐厅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片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3-04
公开日期
2021-03-25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民事一审
案由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当事人
贺德惠;庞云;天府新区成都片区华阳荷塘鱼捞天下餐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裁判文书全文

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片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9)川0192民初334号

原告:贺德惠,女,1966年12月28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双流县。

委托诉讼代理人:赖晓琳,四川公生明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杨岳均,四川公生明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庞云,男,1973年3月28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

被告:天府新区成都片区华阳荷塘鱼捞天下餐厅,住所地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华阳街道正北下街61-69号。经营者:范宏卓,男,1993年3月26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

原告贺德惠与被告庞云、天府新区成都片区华阳荷塘鱼捞天下餐厅(以下简称鱼捞天下餐厅)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月16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

本院经审查认为,被告庞云下落不明,需适用公告程序,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

裁定如下:本案转为普通程序。

审 判 长  解文阳

人民陪审员  李小龙

人民陪审员  林 东

二〇一九年三月四日

书 记 员  王 琴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