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城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9)豫1681执保95号夏某某:与凡某某财产保全一案,申请保全标的共计1500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申请人撤回保全事项请求。至此,夏某某向本院申请保全的生效法律文书已撤回申请,现已结案。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三月四日 来自:
夏某某与凡某某财保结案通知书
项城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9)豫1681执保95号夏某某:与凡某某财产保全一案,申请保全标的共计1500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申请人撤回保全事项请求。至此,夏某某向本院申请保全的生效法律文书已撤回申请,现已结案。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三月四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