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内容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9)苏0509民初1341号
原告:苏州上亿置业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中山南路**。
法定代表人:张风凑,总经理。
被告:杨永胜。本院在审理原告苏州上亿置业有限公司与被告杨永胜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原告未依法缴纳案件受理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裁定如下:本案按撤诉处理。
审判员 王 惠
二〇一九年三月四日
书记员 马文秋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