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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苏0509民初1341号

1341苏州上亿置业有限公司与杨永胜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3-04
公开日期
2019-04-04
所属地区
苏州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民事一审
案由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当事人
苏州上亿置业有限公司;杨永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款;《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二条第四款

裁判文书全文

文书内容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9)苏0509民初1341号

原告:苏州上亿置业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中山南路**。

法定代表人:张风凑,总经理。

被告:杨永胜。本院在审理原告苏州上亿置业有限公司与被告杨永胜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原告未依法缴纳案件受理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裁定如下:本案按撤诉处理。

审判员 王 惠

二〇一九年三月四日

书记员 马文秋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