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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湘0124执恢263号

(2019)湘0124执恢263号征收社会抚养费结案通知书

法院
湖南省宁乡市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3-04
公开日期
2019-03-22
所属地区
湖南省宁乡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抚养费纠纷

裁判文书全文

湖南省宁乡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9)湘0124执恢263号宁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肖艳、唐钦进:申请执行人宁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与被执行人肖艳、唐钦进征收社会抚养费一案,本院于2019年2月26日立案恢复执行。在恢复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宁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向本院书面申请不再强制执行。该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三月四日备注:(2014)宁行执字第00625号、(2019)湘0124执恢263号案件均系对宁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与肖艳、唐钦进征收社会抚养费一案的执行,被执行人肖艳、唐钦进已履行完毕。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