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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浙1082执恢383号

周志明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临海市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3-04
公开日期
2019-03-18
所属地区
临海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当事人
周志明

裁判文书全文

浙江省临海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浙1082执恢383号

申请执行人:周志明

被执行人:金祥忠 申请执行人周志明与被执行人金祥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三月四日 () 备注:《结案通知书》的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第十五条之规定。注意两点:1、执行完毕应制作结案通知书,并发送给双方当事人。2、双方当事人书面认可执行完毕或口头认可执行完毕并计入笔录的,无需制作结案通知书。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