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利辛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9)皖1623执253号
申请执行人:张明辉,男,1978年3月20日生,汉族,住安徽省亳州市利辛县。
被执行人:李翔,男,1986年5月24日生,汉族,住安徽省亳州市利辛县。;被执行人;王小虎,男,1976年12月6日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412271976********,汉族,住安徽省亳州市利辛县展沟镇展沟村西海子。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张明辉与被执行人李翔、王小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双方于2019年3月3日达成和解协议,长期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规定,
裁定如下:终结(2019)皖1623执253号案件的执行。本裁定立即生效。
审判长 高 翔
审判员 李 磊
审判员 李学伟
二〇一九年三月三日
书记员 聂 辉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