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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赣0124民初82号

江西省腾龙生物药业有限公司与孔祥链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江西省进贤县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3-03
公开日期
2020-03-27
所属地区
江西省进贤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民事一审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当事人
江西省腾龙生物药业有限公司;孔祥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裁判文书全文

江西省进贤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0)赣0124民初82号

原告:江西省腾龙生物药业有限公司,住所地:南昌市进贤县工业园区燕曹路220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24561059029F。

委托诉讼代理人:万新农,该公司员工。

被告:孔祥链,男,1979年9月生,汉族,山东省滕州市人,住山东省滕州市。

原告江西省腾龙生物药业有限公司与被告孔祥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月6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

本院经审查认为,因被告下落不明,不宜适用简易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

裁定如下:本案转为普通程序。

审 判 员  姜 凡

二〇一九年三月三日

法官助理  徐潇辉

书 记 员  王 贤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