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进贤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0)赣0124民初82号
原告:江西省腾龙生物药业有限公司,住所地:南昌市进贤县工业园区燕曹路220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24561059029F。
委托诉讼代理人:万新农,该公司员工。
被告:孔祥链,男,1979年9月生,汉族,山东省滕州市人,住山东省滕州市。
原告江西省腾龙生物药业有限公司与被告孔祥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月6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
本院经审查认为,因被告下落不明,不宜适用简易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
裁定如下:本案转为普通程序。
审 判 员 姜 凡
二〇一九年三月三日
法官助理 徐潇辉
书 记 员 王 贤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