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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赣0124民初146号

万志强与熊佳旗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江西省进贤县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3-03
公开日期
2020-04-07
所属地区
江西省进贤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民事一审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当事人
万志强;熊佳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裁判文书全文

江西省进贤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0)赣0124民初146号

原告:万志强,男,1995年8月生,汉族,江西省进贤县人,住南昌市进贤县。

被告:熊佳旗,女,1995年10月生,汉族,江西省进贤县人,住南昌市进贤县。

原告万志强与被告熊佳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月7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

本院经审查认为,因被告下落不明,不宜适用简易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

裁定如下:本案转为普通程序。

审 判 员  姜 凡

二〇一九年三月三日

法官助理  徐潇辉

书 记 员  王 贤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