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源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9)豫9001执1422号申请执行人翟怀周,男,1973年11月7日出生,汉族,住济源市。被执行人郑小战,男,1982年11月7日出生,汉族,住济源市。本院在执行翟怀周和郑小战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经查,被执行人郑小战名下有车牌号为晋M×××**车一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规定,
裁定如下:查封被执行人郑小战名下车牌号为晋M×××**车一辆,期限为2年。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员 赵凌青
二〇一九年三月三日
书记员 孙 龙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