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9)冀1102执保198号申请执行人彭峰,男,1975年12月27日出生,汉族,现住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被执行人耿国章,男,1964年3月12日出生,汉族,现住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彭峰申请执行被执行人耿国章财产保全纠纷一案,依据(2019)冀1102民初572号民事裁定书,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已查封了被执行人名下房产一处,现申请执行人同意结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
裁定如下:终结本院(2019)冀1102执保198号案件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执行员 王维明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日
书记员 张卫东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