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源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9)豫9001执1528号申请执行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源分行,住所地济源市沁园中路5号,组织机构代码71675385-X。被执行人程撵上,男,汉族,1976年6月20日出生,住济源市。被执行人牛小霞,女,汉族,1976年7月23日出生,住济源市。关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源分行与程撵上、牛小霞信用卡纠纷一案中,(2016)豫9001民初4523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牛小霞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
裁定如下:
一、查封被执行人牛小霞位于济源市恒通花园8号楼东1单元605号的房产。
二、在查封期间内,被执行人不得转移被查封的财产,不得对被查封财产设定权利负担,不得有妨碍执行的其他行为。
三、查封期限为三年。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李建忠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日
书记员 郭雨晴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