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9)冀1102执保139号申请执行人张英霞,女,1977年11月9日出生,汉族,现住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被执行人焦淑金,女,1978年10月21日出生,汉族,现住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被执行人张国锋,男,1979年3月20日出生,汉族,现住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张英霞申请执行被执行人焦淑金、张国锋财产保全纠纷一案,依据(2019)冀1102民初416号民事裁定书,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已冻结了被执行人名下银行账户,现申请执行人同意结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
裁定如下:终结本院(2019)冀1102执保139号案件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执行员 王维明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日
书记员 张卫东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