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9)冀1102执保85号申请执行人张永强,男,1986年1月28日出生,汉族,现住衡水市阜城县。被执行人李洋洋,男,1986年2月14日出生,汉族,现住衡水市阜城县。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张永强申请执行被执行人李洋洋财产保全纠纷一案,依据(2019)冀1102民初206号民事裁定书,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已经查封了被执行人名下的部分财产。本案现已执行完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
裁定如下:终结本院(2019)冀1102执保85号案件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执行员 王维明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日
书记员 张卫东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