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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鲁1403民初1801-1号

王世贵与冯金彪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山东省德州市陵城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3-02
公开日期
2020-05-28
所属地区
山东省德州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民事一审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当事人
王世贵;冯金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第一款第六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

裁判文书全文

山东省德州市陵城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9)鲁1403民初1801-1号 原告王世贵,男,汉族,住德州市陵城区 被告冯金彪,男,回族,住德州市陵城区。 原告王世贵与被告冯金彪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在审理过程中,在审理过程中,经审查认为,因被告冯金彪下落不明,本案应依法中止。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第一款第六项、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

裁定如下: 本案中止诉讼。

审判员  王焕强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日

书记员  齐富强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