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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粤1303执1755号

罗显强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3-01
公开日期
2021-01-01
所属地区
广东省惠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当事人
惠州市淳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罗显强

裁判文书全文

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8)粤1303执1755号惠州市淳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罗显强:关于申请执行人(原告)罗显强与被执行人(被告)惠州市淳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8)粤1303民初2529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权利人于2018年9月3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

本院查明被执行人在深圳市瑞康乳业有限公司处缴纳保证金20000元,深圳市瑞康乳业有限公司协助转账至我院执行账户17000元,本案执行标的723元(货款费648元、受理费25元、执行费50元)已到位,本案执行完毕。本院依法解除对被执行人的限制高消费、失信人员名单及其他强制措施,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本案执行完毕结案。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三月一日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