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桐柏县人民法院退 回 案 件 决 定 书(2019)豫1330刑初111号公诉机关南阳市桐柏县人民检察院。被告人付廷文,男,1974年3月29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无业,住河南省桐柏县。因涉嫌危险驾驶罪,于2018年9月21日被桐柏县公安局取保候审。本院于2019年2月25日收到桐柏县人民检察院桐检公诉刑诉〔2019〕62号起诉书及所附材料。经审查,被告人不在案。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决定如下:对桐柏县人民检察院以桐检公诉刑诉〔2019〕62号起诉书起诉的案件本院予以退回。
二〇一九年三月一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