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鱼台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9)鲁0827执保56号申请保全人:高玉珍被保全人:苏玉荣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鱼台县人民法院(2019)鲁0827民初636号之一民事裁定书,依法查询、冻结被保全人的银行存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之规定,
裁定如下:查询、冻结被保全人名下银行存款。本裁定书即日生效。
审判员 张新虎
二〇一九年三月一日
书记员 杨南南
高玉珍与苏玉荣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山东省鱼台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9)鲁0827执保56号申请保全人:高玉珍被保全人:苏玉荣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鱼台县人民法院(2019)鲁0827民初636号之一民事裁定书,依法查询、冻结被保全人的银行存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之规定,
裁定如下:查询、冻结被保全人名下银行存款。本裁定书即日生效。
审判员 张新虎
二〇一九年三月一日
书记员 杨南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