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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渝01行赔辖1号

熊华翼与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天生街道办事处赔偿裁定书

法院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3-01
公开日期
2019-03-19
所属地区
重庆市
案件类型
管辖案件
审理程序
行政赔偿管辖
当事人
熊华翼

裁判文书全文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行 政 裁 定 书 (2019)渝01行赔辖1号 原告熊华翼诉被告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天生街道办事处行政赔偿一案,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以此案需要指定管辖为由报请本院指定管辖。

本院认为,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提起指定管辖申请的理由成立,为了更有利于案件的审理,本案指定其他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七条第(二)项的规定,

裁定如下: 本案由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管辖。

二〇一九年三月一日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