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9)苏0506执1209号
申请执行人:王金男,男,1947年06月05出生,汉族,住苏州市吴中区。
被执行人:王林男,男,1956年08月28出生,汉族,住。
被执行人:钱君,女,1960年01月30出生,汉族,住。申请执行人王金男与被执行人王林男、钱君相邻关系纠纷一案,该案(2018)苏0506民初9221号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被执行人王林男、钱君未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之规定,
裁定如下:
一、冻结、扣划被执行人王林男、钱君银行存款人民币590.00元。
二、不足之数,依法查封、冻结被执行人相应价值的财产。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员 韩亚光
二〇一九年三月一日
书记员 赵 鸣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9)苏0506执1209号
申请执行人:王金男,男,1947年06月05出生,汉族,身份证号码:320524194706058433,住苏州市吴中区西山镇衙甪里村震建(8)绞上39号。
被执行人:王林男,男,1956年08月28出生,汉族,身份证号码:320524195608288416,住金庭镇衙甪里村震建(8)绞上38号。
被执行人:钱君,女,1960年01月30出生,汉族,身份证号码:320524196001308462,住金庭镇衙甪里村震建(8)绞上38号。申请执行人王金男与被执行人王林男、钱君相邻关系纠纷一案,该案(2018)苏0506民初9221号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被执行人王林男、钱君未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之规定,
裁定如下:
一、冻结、扣划被执行人王林男、钱君银行存款人民币590.00元。
二、不足之数,依法查封、冻结被执行人相应价值的财产。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员320517hanyg
二〇一九年三月一日
书记员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