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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豫1681执保115号

杨某某与龚某某财保结案通知书

法院
项城市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3-01
公开日期
2019-03-05
所属地区
项城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其他案由
当事人
杨某某

裁判文书全文

项城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9)豫1681执保115号杨某某:与龚某某财产保全一案,申请保全标的共计35778.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网络查询银行冻结28286.78元。至此,杨某某向本院申请保全的生效法律文书已部分保全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三月一日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