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8)湘0602执335号

申请执行人岳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成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张某等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一案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3-01
公开日期
2019-03-13
所属地区
岳阳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小额借款合同纠纷
当事人
岳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成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张某;戴某

裁判文书全文

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18)湘0602执335号 岳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成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张某、吴某某、戴某、岳阳升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院执行的岳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成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张某等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经强制执行,已全部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强制执行方式结案。

审判长 周 勇

审判员 付 锋

审判员 聂登高

二〇一九年三月一日

书记员 徐 铭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