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8)闽0122执2079号

李彪、邱秀金婚姻家庭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法院
连江县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2-01
公开日期
2021-01-29
所属地区
连江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婚姻家庭纠纷
当事人
李彪;邱秀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

裁判文书全文

福建省连江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8)闽0122执2079号

申请执行人:李彪,男,1970年10月26日出生,汉族,住福建省连江县。

被执行人:邱秀金,女,1970年8月6日出生,汉族,住福建省连江县。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李彪与被执行人邱秀金离婚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李彪依据(2018)闽0122民初3096号民事调解书向本院申请执行。2019年1月28日,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撤回执行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

裁定如下: 终结连江县人民法院(2018)闽0122执2079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郑易星

审判员  王成峰

审判员  吴香隆

二〇一九年二月一日

书记员  李泽群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