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滑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9)豫0526执409号之十申请执行人武现法,男,1954年5月17日生,汉族,住滑县。被执行人李秀军,男,1972年2月12日生,汉族,住滑县。本院于2019年01月23日冻结了被执行人李秀军在中国农业银行62×××13账户内存款人民币1093.88元,现因案件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一条,
裁定如下:解除对被执行人李秀军在中国农业银行62×××13账户内存款人民币48000.00元的冻结。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杨建峰
二〇一九年二月一日
书记员 张 爽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