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8)甘0981执835号

玉门森茂源钢结构有限公司、陈骁睿追偿权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法院
玉门市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2-01
公开日期
2020-12-15
所属地区
玉门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追偿权纠纷
当事人
玉门森茂源钢结构有限公司;陈骁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

裁判文书全文

玉门市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8)甘0981执835号

申请执行人:玉门森茂源钢结构有限公司,住所地甘肃省酒泉市玉门市玉门镇第一工业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9810639347328。

法定代表人:杨磊,该公司总经理。

被执行人:陈骁睿,男,1990年4月26日出生,汉族,甘肃省玉门市人,无业,住玉门市新市区。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玉门森茂源钢结构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陈骁睿追偿权纠纷一案中,本院作出的(2018)甘0981民初113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2018年8月17日申请人申请执行后因被执行人长期在外地工作,被执行人按月履行,申请人撤回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

裁定如下: 本案终结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二〇一九年二月一日

书记员  倪超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