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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湘3122司惩24号

刘文与谭子喜、谭华莲离婚暨返还彩礼纠纷一审执行决定书

法院
湖南省泸溪县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2-01
公开日期
2019-03-07
所属地区
湖南省泸溪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司法制裁审查
当事人
谭华莲

裁判文书全文

湖南省泸溪县人民法院 决 定 书 (2019)湘3122司惩24号 被拘留人:谭华莲,女,湖南省泸溪县人,住所地湖南省泸溪县兴隆场镇。 本院在执行(2018)湘3122执137号刘文申请执行谭子喜、谭华莲离婚暨返还彩礼纠纷一案中,查明:2018年6月28日本院向被执行人谭华莲送达执行通知书,要求其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被执行人谭华莲拒不执行。依照《中国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决定如下: 对被执行人谭华莲拘留15日。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口头或者书面向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决定的执行。

二〇一九年二月一日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