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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青0105执289号

申请执行人季成宝与被执行人李新年、马德林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
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2-01
公开日期
2019-03-04
所属地区
青海省西宁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劳务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

裁判文书全文

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9)青0105执289号季成宝、李新年、马德林我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季成宝与被执行人李新年、马德林劳务合同纠纷一案,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法院(2018)青0105民初1941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本案被执行人李新年、马德林已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一项之规定,该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二月一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