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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湘0921执92号

庄孟龙与李友清买卖合同纠纷结案通知书

法院
湖南省南县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2-01
公开日期
2019-03-19
所属地区
湖南省南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当事人
庄孟龙与李友清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八条第一款第一项

裁判文书全文

湖南省南县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湘0921执92号 庄孟龙、李友清: 本院执行庄孟龙与李友清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执行,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于2019年2月1日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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