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开平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粤0783执462号 温娟娟、许国平: 关于温娟娟与许国平婚姻家庭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3000.00元。于2019年1月11日被执行人许国平主动向本院执行款账户履行3000元,经征询申请执行人温娟娟意见,其表示同意用执行款中的50元缴纳本案的申请执行费。至此,温娟娟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1)江开法民一初字第784号民事判决书确定许国平应支付2019年1-6月的抚养费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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