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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鲁1323民初5451号

(2018)鲁1323民初5451号张某诉张某离婚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调解书

法院
山东省沂水县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2-01
公开日期
2019-03-11
所属地区
山东省沂水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民事一审
案由
离婚纠纷
当事人
李某诉荆某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2016修订)》:第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2016修订)》:第四条第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2016修订)》:第四条第二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2016修订)》:第四条第三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2016修订)》:第四条第四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2016修订)》:第四条第五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2016修订)》:第六条

裁判文书全文

山东省沂水县人民法院 民 事 调 解 书 (2018)鲁1323民初5451号 沂水县人民法院受理的(2018)鲁1323民初5451号李某诉荆某离婚纠纷一案,于2019年2月1日调解结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第四条、第六条的规定,调解书内容不予上网公开。

审判员  刘中伟

二〇一九年二月一日

法官助理马彦鹏

书记员武莹莹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