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9)鲁0103执199号申请执行人孙培和与被执行人杨毅、史丽娟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2018)鲁0103民初1689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杨毅、史丽娟未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孙培和向我院申请执行。我院依法立案执行后,至2019年2月1日为止,上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执行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通知如下: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2018)鲁0103民初1689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
二〇一九年二月一日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