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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鲁0103执199号

孙培和与杨毅、史丽娟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2-01
公开日期
2019-03-07
所属地区
山东省济南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当事人
孙培和

裁判文书全文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9)鲁0103执199号申请执行人孙培和与被执行人杨毅、史丽娟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2018)鲁0103民初1689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杨毅、史丽娟未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孙培和向我院申请执行。我院依法立案执行后,至2019年2月1日为止,上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执行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通知如下: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2018)鲁0103民初1689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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