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苏0813执134号 邵永香、李建勇: 邵永香申请执行李建勇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25000元。经本院立案受理,现已执行到位20000元,余款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 至此,(2018)苏0813民初1972号民事调解书已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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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34借款合同纠纷执行通知书
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苏0813执134号 邵永香、李建勇: 邵永香申请执行李建勇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25000元。经本院立案受理,现已执行到位20000元,余款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 至此,(2018)苏0813民初1972号民事调解书已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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