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9)豫0105执3182号申请执行人河南广播电台,住所地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纬一路**。法定代表人朱夏炎。被执行人河南九象广告有限公司,住所地郑州市金水区黄河路******。法定代表人朱效勇。河南广播电台诉河南九象广告有限公司广告合同纠纷一案,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的(2017)豫0105民初17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河南九象广告有限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权利人河南广播电台于2019年1月30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于同日立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之规定,
裁定如下:冻结、扣划被执行人河南九象广告有限公司银行存款36399.78元。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执行员 刘 铮
二〇一九年二月一日
书记员 王光辉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