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辽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吉0382执55号 孙彦久: 孙彦久与于庆武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2512.5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2515.50元,本院已将该款转付给孙彦久。至此,孙彦久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7)吉0382民初1368号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一月三十一日 来自:
孙彦久与于庆武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双辽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吉0382执55号 孙彦久: 孙彦久与于庆武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2512.5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2515.50元,本院已将该款转付给孙彦久。至此,孙彦久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7)吉0382民初1368号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一月三十一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