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东阿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8)鲁1524执1180号之一
申请执行人:雷加功,男,1976年6月16日出生,汉族,住东阿县。
被执行人:战吉勇,男,1975年10月23日出生,汉族,住东阿县。本院在执行雷加功与战吉勇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于2019年1月17日在本院签订和解协议,约定被执行人于每月还款4000元直至还清,本案需长期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规定,
裁定如下:终结(2018)鲁1524执1180号案件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 判 长 秦 明
审 判 员 夏绪军
人民陪审员 李婷婷
二〇一九年一月三十一日
书 记 员 刘 昭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