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安市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8)吉0582执恢69号王强:黄鹏: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王强与被执行人黄鹏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过程中,经对被执行人黄鹏位于集安市鸭江路星宇小区的房屋评估、拍卖、变卖,房屋变卖成交,现已经将案件款186000元全部支付给申请执行人,本案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本案按强制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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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强与黄鹏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结案通知书
集安市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8)吉0582执恢69号王强:黄鹏: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王强与被执行人黄鹏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过程中,经对被执行人黄鹏位于集安市鸭江路星宇小区的房屋评估、拍卖、变卖,房屋变卖成交,现已经将案件款186000元全部支付给申请执行人,本案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本案按强制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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