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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豫0102民初1638号

魏倩倩与河南正商置业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1-31
公开日期
2019-02-25
所属地区
河南省郑州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民事一审
案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当事人
魏倩倩;河南正商置业有限公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裁判文书全文

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9)豫0102民初1638号

原告:魏倩倩,女,1987年12月3日出生,汉族,住郑州市中原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祁小宏,河南德高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河南正商置业有限公司,住所地郑州市管城区港湾路**。

法定代表人:张敬国,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高苏昊,该公司员工。

原告魏倩倩与被告河南正商置业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魏倩倩于2019年1月31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魏倩倩自愿申请撤回起诉,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

裁定如下:准许原告魏倩倩回起诉。案件受理费256元(已减半收取),由原告魏倩倩负担。

审判员  乔婉婷

二〇一九年一月三十一日

书记员  李相南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