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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粤1803执2065号

陈文杰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1-31
公开日期
2021-08-15
所属地区
清远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当事人
陈文杰;梁伟标

裁判文书全文

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8)粤1803执2065号 陈文杰、梁伟标: 陈文杰与梁伟标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2015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被执行人已自动履行义务完毕,另被执行人已支付本案执行费200元。本院已依法解除对被执行人财产的查封冻结。至此陈文杰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8)粤1803民初2063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一月三十一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