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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鲁1402执保213号

张宗敏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1-31
公开日期
2019-02-20
所属地区
山东省德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其他案由
当事人
张宗敏

裁判文书全文

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9)鲁1402执保213号申请保全人:张宗敏,男,汉族,1989年4月28日出生,住德城区运河办事处芦庄新区**楼****。

被

申请人:杨建峰。男,汉族,1964年9月5日出生,住山东省,住山东省宁津县万宏国际城****楼******v>

被

申请人:王洪霞,女,汉族,1971年5月16日出生,住山东省宁津县万,住山东省宁津县万宏国际城****楼******iv id='2' style='LINE-HEIGHT: 25pt; TEXT-INDENT: 30pt; MARGIN: 0.5pt 0cm;FONT-FAMILY: 宋体; FONT-SIZE: 15pt;'>申请保全人张宗敏与被申请人杨建峰、王洪霞,民间借贷纠纷财产保全一案,查封被申请人杨建峰名下位于宁津县万宏国际城一期18号楼1单元3层301号房产,合同编号:201511200001,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通知如下:本院立案的(2019)鲁1402执保213号案件予以结案。

审判员  朱建中

二〇一九年一月三十一日

书记员  贾立刚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