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鲁1691执20号 原吉斌、中国二冶集团有限公司: 本院2019年1月9日立案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原吉斌与被执行人中国二冶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中国二冶集团有限公司已履行(2018)鲁1691民初1163号民事判决所确定的义务,并负担了本案的执行费用,本案于2019年1月31日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原吉斌申请结案。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2019)鲁1691执20号案件执行完毕。
二〇一九年一月三十一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