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九台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8)吉0113执2328号申请执行人佟庆龙,男,1941年2月2日出生,汉族,农民,现住长春市九台区城子街镇桃山村**。申请执行人王凤荣,女,1944年6月19日出生,汉族,农民,现住长春市九台区城子街镇桃山村**。被执行人佟立新,男,1967年12月11日出生,汉族,农民,现住长春市九台区城子街镇桃山村**。被执行人佟立萍,女,1967年12月11日出生,汉族,农民,现住长春市九台区城子街镇桃山村4组被执行人佟立侠,女,1968年7月7日出生,汉族,农民,现住长春市九台区城子街镇桃山村4组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佟庆龙、王凤荣与被执行人佟立新、佟立萍、佟立侠赡养费纠纷一案中。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已向本院提交撤回执行申请,本案终结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一)之规定,
裁定如下:终结长春市九台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7)吉0113民初2403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金凤鑫
二〇一九年一月三十一日
书记员 钱 程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