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9)鲁1428民初142号

陈某与吕某离婚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山东省武城县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1-30
公开日期
2019-02-19
所属地区
山东省武城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民事一审
案由
离婚纠纷
当事人
陈某;吕某

裁判文书全文

山东省武城县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9)鲁1428民初142号

原告:陈某,女,1983年5月1日出生,汉族,小学文化,群众,户籍地为山东省武城县,现住山东省夏津县。

委托诉讼代理人:柏树泉,武城四女寺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一般代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于姁姁,武城鲁权屯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一般代理。

被告:吕某,男,1982年6月15日出生,汉族,小学文化,群众,住山东省武城县。

委托诉讼代理人:周某(系被告姐夫),男,1981年10月11日出生,汉族,群众,初中文化,住山东省武城县,一般代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黄绪德,武城志峰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一般代理。

原告陈某与被告吕某离婚纠纷一案,因涉及个人隐私,不予上网公开

审判员  张立慧

二〇一九年一月三十日

书记员  孙 琪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