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武城县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9)鲁1428民初142号
原告:陈某,女,1983年5月1日出生,汉族,小学文化,群众,户籍地为山东省武城县,现住山东省夏津县。
委托诉讼代理人:柏树泉,武城四女寺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一般代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于姁姁,武城鲁权屯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一般代理。
被告:吕某,男,1982年6月15日出生,汉族,小学文化,群众,住山东省武城县。
委托诉讼代理人:周某(系被告姐夫),男,1981年10月11日出生,汉族,群众,初中文化,住山东省武城县,一般代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黄绪德,武城志峰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一般代理。
原告陈某与被告吕某离婚纠纷一案,因涉及个人隐私,不予上网公开
审判员 张立慧
二〇一九年一月三十日
书记员 孙 琪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