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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湘0921执22号

南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与程波、程正波行政处罚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南县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1-30
公开日期
2019-02-20
所属地区
南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行政处罚
当事人
南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与程波、程正波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八条第1款第1项

裁判文书全文

南县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湘0921执22号 南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程波、程正波: 本院立案执行南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与程波、程正波行政处罚纠纷一案,经本院执行,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款第(1)项的规定,于2019年1月30日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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