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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湘1126执恢122号

(2019)湘1126执恢122号申请执行人李水萍与被执行人何文喜、欧平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湖南省宁远县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1-30
公开日期
2019-02-18
所属地区
湖南省宁远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当事人
李水萍;何文喜;欧平娟

裁判文书全文

湖南省宁远县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9)湘1126执恢122号申请执行人李水萍,女,1986年3月12日出生,汉族,农民,湖南省宁远县人。被执行人何文喜,男,1968年10月5日出生,汉族,湖南省道县人。被执行人欧平娟,女,1967年3月5日出生,汉族,湖南省宁远县人。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李水萍与被执行人何文喜、欧平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何文喜、欧平娟已按生效法律文书履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本院(2016)湘1126民初1702号民事判决执行完毕。

二〇一九年一月三十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