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粤1202执恢2号 黄杰: 关于本院刑庭移送的被执行人黄杰盗窃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黄杰的罚金1000元已缴清,因此,本院作出的(2016)粤1202刑初388号刑事判决确定的法律义务已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的规定,本案可办理结案。 特此通知 注:具体事宜请与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简易组联系,联系人:陈俊捷、李子昊,联系电话:0758-2755692,联系地址: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前进南路9号,邮编526060。 关注公众号“”
(2019)粤1202执恢2号
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黄杰罚金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