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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云2823执保5号

朱兴龙、赵卓芬与勐腊富林木业有限公司、甘翔合伙协议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
云南省勐腊县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1-30
公开日期
2019-02-03
所属地区
云南省勐腊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合伙协议纠纷
当事人
朱兴龙;赵卓芬;甘翔;勐腊富林木业有限公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

裁判文书全文

云南省勐腊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云2823执保5号 关于朱兴龙、赵卓芬与勐腊富林木业有限公司、甘翔合伙协议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5)腊民一保字第3号之二民事裁定书,已于2019年1月28日发生法律效力。经本院采取执行措施,申请人申请执行事项已全部执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四条第(一)项、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本案执行完毕,终结执行。 特此通知。 执行员  陈柏辰

二〇一九年一月三十日

书记员  吴芝豪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