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西平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9)豫1721执保36号
申请人:薛坤亭,男,1954年11月6日出生,汉族,住西平县,。
被
申请人:赵品锐,男,1978年6月30日出生,汉族,现居住长沙市雨花区,。本院在审理申请人薛坤亭与被申请人黄带兰、赵品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河南省西平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豫1721民初393号民事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第一百零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七十一条之规定,
裁定如下:查封被申请人赵品锐长沙市雨花区新华都万家城小区一幢11楼1104号。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审判员 杜积慧
二〇一九年一月三十日
书记员 陈翔伟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