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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辽0921执68号

陈鹏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1-30
公开日期
2021-03-31
所属地区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当事人
陈鹏

裁判文书全文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辽0921执68号 执行申请人,陈鹏,男,1995年4月2日生,汉族,农民,现住辽宁省北票市黑城子村。 被申请人,杨壮,男,1996年7月11日生,汉族,农民现住阜蒙县大五家子镇古喇嘛营子村古喇嘛营子。 被申请人,杨阳,女,1989年11月3日生,汉族,农民,现住阜蒙县大五家子镇古喇嘛营子村古喇嘛营子。 被申请人,赵文兰,女,1938年10月4日生,汉族,农民,现住阜蒙县大五家子镇古喇嘛营子村古喇嘛营子。 被申请人,张艳丽,女,1966年7月2日生,汉族,现住阜蒙县大五家子镇古喇嘛营子村古喇嘛营子。 本院执行的陈鹏与杨壮、杨阳、赵文兰、张艳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于2021年1月28日立案执行,经执行,于2021年3月30日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审判员  孟晓东

二〇一九年一月三十日

书记员  邹德状 搜索“”